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与一定研究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能够主动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教育教师、教育工作者和艺术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一)培养规格依据
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以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为指导,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21世纪我国音乐教育发展需求制定。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结构几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和艺术观,热爱艺术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音乐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3、具有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音乐实践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音乐技术理论及其应用技能;中外音乐史论知识与相应的音乐作品鉴赏能力以及美术、舞蹈、影视等其他艺术门类艺术作品的鉴赏能力。
4、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与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除钢琴外)的演奏技能;掌握基本指挥技能,具有一定的指导排练合唱和小乐队的知识。
5、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熟悉教育法规,能承担音乐教学并能组织音乐课外活动和社会艺术活动工作。具有编制中小学音乐教学方案的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与科研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音乐学、教育学
  四、学制
    标准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可在3—6年内浮动。
  五、学分
毕业所需总学分为: 174 学分;其中,通识课程  43 学分;专业课程 105 学分;综合实践课程  26  学分。
 
  六、本专业的课程设计思路及课程关系
(一)课程设计的理念
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本专业课程设计秉承体现现代化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课程设置力求适应社会对教师素质的要求,主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世界,用全球的宏观视野,高标准、严要求,从而保证音乐师资的高质量。
 
 
(二)人才培养规格与具体开设课程之间的关系
音乐学专业人才知识、素质和能力发展与开设课程关系表
| 
 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名称  | 
 主要课程  | 
 所在模块  | 
| 
 专业理论知识  | 
 乐理、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学概论、和声学、复调、曲式等  | 
 专业课程模块  | 
| 
 专业实践能力  | 
 声乐、钢琴、器乐、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等  | 
 专业课程模块  | 
| 
 音乐教师素质及教学能力  | 
 音乐学科教学概论、音乐教学法、音乐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音乐学科教学设计、音乐学科教学常见问题解析等等  | 
 教师教育类课程  | 
 
(三)课程之间的相互关系
本专业课程设置的设计原则是:坚持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和音乐教育规律的统一;多元化音乐教育与中国音乐教育的统一;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统一。优化核心课程,建立少而精、容量大、实用性强的主干课;扩大选修课程范围,增加课程设计和课程编制的灵活性;辅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艺术和教育实践课程。三种课程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体系。具体表现为:
1、必修课、发展方向选修课形成呈递发展性结构。例如:声乐、合唱指挥(必修课)→合唱团(发展方向选修课);器乐(必修课)→乐团训练课程(发展方向选修课);钢琴、钢琴即兴伴奏(必修课)→钢琴教学法(发展方向选修课)。这一课程结构避免了相对孤立地培养声乐、器乐、钢琴专长的课程模式,使本专业学生能得到合唱训练与指挥、乐队训练和指挥、钢琴技能综合运用等方向发展。
2、专业选修课中,针对中小学音乐教师以及音乐文化工作者的培养而设置了拓展性课程。这些课程包括:美术欣赏与实践、舞蹈欣赏与实践、戏剧影视欣赏、音乐教具制作、儿童歌舞编创等。同时,这些课程也是相关学科共享课程,增加了课程编制的灵活性。
3、打破毕业实践仅仅依靠毕业论文的僵局,充分强调本专业特色与教师培养的紧密结合,将其替换为毕业音乐会(班级)与师范生音乐教育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新形式。同时,与其他课程形成统一、完整的整体。
  七、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八、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73882必赢网页版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73882必赢网页版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
  九、课程结构及学分分布
    (一)教师教育类专业
| 
 课程结构  | 
 分模块  | 
 课程性质  | 
 学 分  | 
 所占比例  | 
| 
   
  
通识课程  | 
 思品与政治类、运动与健康类、方法与工具类、阅读与欣赏类、科技与社会类、热点与争鸣类、经济与人生等  | 
 选修  | 
 理论  | 
 8  | 
 4.59%  | 
| 
 实践  | 
    | 
    | 
| 
 必修  | 
 理论  | 
 33  | 
 18.96%  | 
| 
 实践  | 
 2  | 
 1.14%  | 
| 
   
  
  
  
  
  
专业课程  | 
   
相关学科基础课程  | 
 选修  | 
 理论  | 
    | 
    | 
| 
 实践  | 
    | 
    | 
| 
 必修  | 
 理论  | 
 2  | 
 1.14%  | 
| 
 实践  | 
    | 
    | 
| 
   
本专业基础课程  | 
 选修  | 
 理论  | 
 3  | 
 1.72%  | 
| 
 实践  | 
 2  | 
 1.14%  | 
| 
 必修  | 
 理论  | 
 19  | 
 10.91%  | 
| 
 实践  | 
 5  | 
 2.87%  | 
| 
   
专业核心课程  | 
 选修  | 
 理论  | 
 13  | 
 7.47%  | 
| 
 实践  | 
 13  | 
 7.47%  | 
| 
 必修  | 
 理论  | 
 13  | 
 7.47%  | 
| 
 实践  | 
 13  | 
 7.47%  | 
| 
   
教师教育类发展方向课程  | 
 选修  | 
 理论  | 
 8  | 
 4.59%  | 
| 
 实践  | 
    | 
    | 
| 
 必修  | 
 理论  | 
 10  | 
 5.74%  | 
| 
 实践  | 
 4  | 
 2.29%  | 
| 
   
  
  
综合实践课程  | 
 通识类综合实践课程  | 
 必修  | 
 实践  | 
 6  | 
 3.44%  | 
| 
 专业类综合实践课程  | 
 必修  | 
 实践  | 
 14  | 
 8.04%  | 
| 
 职业技能训练课程  | 
 必修  | 
 实践  | 
 4  | 
 2.29%  | 
| 
 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课程  | 
 必修  | 
 实践  | 
 2  | 
 1.14%  | 
| 
 合计  | 
    | 
    | 
主要环节比例:毕业总学分   174   ,实践环节学分   62  ,占总学分的  35.63  %;
选修课程学分  47   ,占总学分的  27.01 %。